书面申请报告(在报告中应明确写明大类别和小类栏目);
填写《申办电子公告服务表》
有健全的BBS五项管理制度(栏目明确制度、专职管理人员 负责制度、用户上网登记制度、规则张贴制度、安全保障制度);
至少提供二名主管BBS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和小类栏目专职人 员名单(包括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开办BBS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ICP批文和许可证(均原件)
原已获得ICP备案证明的单位,除提交1~5项材料外,另需填写《备案表》一式二份和提交原已获取的备案证明原件。
申办者将上述材料送到我局受理处(延安东路1200号电信世界1701室),经核查无误后,正式接受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