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日起试行)
为了具体落实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基本任务,促进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间的交流与沟通,使协会真正成为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特制定本服务条款。
第一条 为会员单位提供各种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咨询与政策咨询。
第二条 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要求和建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为会员单位免费举办每月一次的互联网发展论坛或报告会。每次论坛或报告会的内容将提前在协会网站或会员通讯上通知会员。
第四条 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协助组织有关其新产品、新技术、新业务的市场推介活动。
第五条 协会每年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将为不同类型的会员单位免费提供数目不同的嘉宾参会票。
第六条 会员单位可以推荐其代表担任本协会的一个或多个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该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第七条 根据会员单位要求,组织会员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和交流活动。
第八条 会员有权免费或优惠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九条 会员单位可以免费获得每年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一部,全年《会员通讯》一套。
第十条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协会先后开通了反垃圾邮件举报中心和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会员可以获得举报中心掌握的有关会员单位在垃圾邮件和网络色情等方面的社会举报信息,有利于尽快改进会员单位的工作,避免会员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一条 协会网站开辟“会员之窗”、“会员风采”等栏目,根据会员要求为会员单位进行多方面的宣传,《会员通讯》上做到同步宣传。开辟“培训园地”栏目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便于会员及时知晓协会的各种活动及其安排。
第十二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举办的活动,省协会会员单位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