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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座谈会会议纪要
(现场记录,未经本人审阅)

出席座谈会人员名单

中国互联网协会 黄澄清 副秘书长
中国互联网协会 李欲晓 处长
新浪 田利英 总裁助理
263 卫亚军 总裁助理
21CN 夏 平 总经理
人民邮电报社 武锁宁 总编辑
中国网友报 申江婴 主编
中国信息产业网 田文盛 副总裁
慧聪商务网 陈沛 副总裁
互联网信息中心 刘志江 办公室主任
人民网 赵亚辉 市场部总监
TOM 孙忠怀 制作部总监
sohu 曾伏虎 新闻中心主任
卓越网 石泉 新闻中心主任
东方软件 王辅鼎 网络中心
163 王宇 法律顾问


  ·中国互联网协会 黄澄清:我首先介绍一下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有关情况。协会成立于2001年5月25日,现有会员130多个,不断向全行业辐射,还要成立六到十个工作委员会。我们要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二是《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起草情况。从去年开始我们组织人手进行起草,先后开了三次座谈会,征求各大ISP、ICP和相关政府机关、科研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意见。经过数易其稿,反复推敲,去年年底召开常务理事会,原则通过了修改稿,并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复。今年3月25日将举行行业自律公约签约大会。
  网络行业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已经达成国际共识。去年6月我们派代表参加国际互联网大会,得到的信息是,各国的与会代表都认为,互联网不应该成为没有法律约束的地带。尽管由于国情不同,对有害信息定义也有所差异。国内互联网在自律方面还是很薄弱的,应该由专门的机构出面,起草一个行业正常运行的游戏规则就是自律公约。最近从中国出去的电子邮件被国外网站封掉,在为我们加强互联网自律提供了一个值得警醒的案例。

  ·人民邮电报社 武锁宁:首先代表人民邮电报社对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做为网站的承办单位能协办这次会议感到非常荣幸。对于在座的媒体,不管是网络媒体,还是传统媒体。今天既是座谈,又是研讨,也是推荐。公约的起草、签约、推广和覆行,对于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是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不光是我们对社会的责任,对于优化和保护产业发展环境也是一件有意义,也是互联网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第一,网络文化是高科技文化,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但很多网吧、网站反而成为了治理整顿的对象。青少年,尤其是儿童是最有希望的网络用户,但是因为网络的负面影响,会受到家长的限制,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长远发展。第二,网络是知识产业,知识产权是我们的命根,但现在保护还不够完善,形不成气候,往往形成恶性竞争,对于互联网产业走出眼前的状况,乃至于长远的发展都有影响。第三,网络安全必须行业联手解决。否则再好的商务模式都无法在网上得到推广。必须形成一种氛围,一种风气,需要协调者。协会是企业大家庭,层次高,影响面大,来做这件事是很有意义的。因此这个公约的出台,是一件利国、利民、利网的大好事。目前网络行业处于坡底往上攀登的过程,要一起协起手来共同走出低谷,形成一个风气,让互联网更好的发展。

  ·中国网友报 申江婴:公约有助于改善人们对网络的疑惑和怀疑。目前社会上对网络和网友的评介不算太高,但网络的主流还是好的,应该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网络。由于电脑对孩子的影响,使家长和学校孩子远离网络,对行业也有一定的影响。电信行业之所以做得好是因为它们的自律做的很好,做为网站,自律公约是更有意义 的。公约本身对企业和网民都有实际意义,对于会员企业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公约有执行的机构,有一定的约束力。

  ·新浪 田利英:公约有了,关键是如何实施和执行。互联网的发展已趋于成熟,但是更加薄弱,所以更需要公约的自律。一是商业方面的自律,企业之间的冲突和竞争,公约对于法律无法限制的时候发挥它自己的效力。公约是一个监督机制,才有利于它的执行。企业如果违规,就应受到某些方面的制裁。公约应该有一定的影响力,同时在网络用户方面能够引起共鸣,也可以开展更广泛的网上监督。

  ·网易 王宇:公约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同时代表未来的社会力量和行为方式。尽管它不是法律或法规,没有国家的强制力,对于全民和全行业无法律约束,但是对于签约的单位有一定的约束力,它会引导行业向一个有序的行业发展。第二,公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互联网的发展,可以在未来法律中进行引用,对未来司法的意义是积极的。从业人员自觉自发地产生一种法律意识,对于签约的有约束力,对不签约的有宣传力,对于网民来说有一定的影响力。

  ·慧聪 陈沛:公约有别于法律和行动的规范,更像是一个形式。但道德教育不是一个短期行为,应该通过网络的方式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更广泛的讨论。讨论本身是一个教育过程,互联网是一个所有人都有参与的媒体,自律的对象是企业还是全民,通过讨化升化对自律的认识,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关于内容,自律的条款和法律有些模糊,是否应该区分开,从宣传上讲不应特别长,例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263 卫亚军:协会的工作曾经被误以为围着成员转,办给政府看。其实在起草公约的过程中,协会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倾注了大量的人力和心血。公约经过反复琢磨,已经称得上是阶段性的成果,不能无休止的修改下去。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就要主动向全社会推广。公约应该同时约束企业和网民,但目前只能首先约束企业,并不断地将其推广。

  ·21CN 夏平:公约的出台是互联网向正规化方向发展的第一步。重要的是如何落实。对于起点的定义还需要细化,更多的针对企业,是行业公约,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1cn将会积极配合。

  ·互联网信息中心 刘志江:从头参与这个活动,关于定位是网民还是企业,应该两个方面都加以重视,但就目前来讲,应该是企业,更倾向于行政约束,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落实,没有监督,没有约束,就无法发生作用。要发挥作用就必须落实,监督,约束,企业签约后,如违约就可以加以处罚。更应考虑其的可执行率。

  ·Sohu 曾伏虎:恶意代码攻击应该是法律约束,现在变成自律的内容,网站新闻登载应该彻底规范,在签约会起到它的功能。

  ·卓越网 石泉:我们是一家电子商业网站,对于自身的自律还是非常严的。我们支持公约,因为企业自身一直坚持自律。
中国互联网协会 李欲晓:我们之所在人民大会堂签约,是因为希望社会广大关注,对整个网络社会的建设是有益处的。签约不是一个形式,对条款的执行将长期持续下去。在签约前后要举行一系列宣传活动。同时我们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支持公约,并就将来如何操作,提出建议。

  ·中国信息产业网 田文盛:企业对网民有一个诱导和引导的作用,建立起自律的公约,对于净化互联网的环境起到很大的作用,对企业说什么,对网民说什么,应该有利于传播,通俗,而不应是长篇大论,更重要的是它的作用和效应,让大家更好的接受和传播。

  ·中国互联网协会 黄澄清:公约可以有几种备选的形式。但单纯的口号要各个方面都自律的话将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公约应先易后难,先找到一个切入点,签约单位能够执行,而且一定要执行,因为它有一定的约束力。关键是签约比不签约有何益处,这个问题正在和政府部门协商。但公约必然会形成一定的影响和号召。

  ·现场记者:网络对中学生的思想的开发,同时中学生对人类的交流日渐减少,是时候制订这个公约。公约从约束角度看,它的约束力不能和法律比,但却是一个补充,公约是从道德来约束,互联网同样需要一个稳定的因素,公约的定位也应有一个最远的目标,公约最终的目标应该是网民,目前应该针对企业。

  ·中国互联网协会 李欲晓:自律公约通过对企业自身的行为逐步形成一个约束力,希望通过大家的宣传,这个行业如何能够更好地发展起来,在协会网站上开设行业自律的话题,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一起考虑行业的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中国互联网协会 黄澄清:希望全国的网络相关单位都积极参与签约,共同促进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互联网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由于少数用户利用网络发送垃圾邮件,使其成为一大问题。目前有关方面非常关注国外网站屏弊国内邮件的消息。此事确有其事,很多外国公司都认为影响它们的正常业务。同时这严重阻碍了中国用户的互联网通信。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协调中心向全国倡议成立中国反垃圾邮件联盟,将收集和公布恶意的发送垃圾邮件的服务器名单,并对纵容传播垃圾邮件的国内外服务器和有关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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