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将人肉搜索变为合法
2010年04月29日 10:02
综合消息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人肉搜索变为合法,让警方未来通过人肉搜索有了法律依据。这也意味“全民警察”的时代即将来临,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助警方高效找人,警方戏称“这下子线人也越来越难混了”。
“立法院”三读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修正后网友人肉搜索个人资料变成了合法,这项法案也立即获得网友们的一致赞同。
事实上,最近岛内网友人肉搜索屡建奇功,包括董氏基金会公布三岁幼童抽烟喝酒影片、无脑妹破坏公物,以及恶阿嬷掌掴孙子事件,都通过网络人肉搜索,在短时间内找到人,效率之快和资料之详尽,连警方的户籍单位都自叹不如。
警方指出,以往办案都是靠技巧和线人网络,犹如电影情节般的拿着照片,四处找人指认,但在人肉搜索合法化之后,警方也有了法律依据,数以百万计的网友帮忙找人,简直就是“网络追缉令”,不但是“全民狗仔”,也意味“全民警察”时代的来临。
(网页编辑:St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