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斩断网络赌博魔手
2007年11月22日 16:33
“网上赌博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不是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对战,而是随便接上一根网线,就能参与世界性的赌博。网络赌博是所有赌博形态中最具杀伤力的一种。”郑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周立刚说。
网络赌博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具有便捷性、隐蔽性、分散性及集团化等4个特点。近年来,海外赌博集团与内地赌博组织相勾结,借助互联网高新技术推行网络赌博,不少人热衷参与,造成网络赌博在我国迅速蔓延。
由于网络赌博不需要现金交易,对赌徒具有更强的诱惑力,危害更大。不仅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且造成资金大量外流,同时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因网络赌博而造成的资金外流每年高达上千亿元。以“新宝”和“新宝盈”为例,两赌博网站的团伙成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仅“新宝盈”一个月的国内累计投注金额就高达136亿元人民币。
网络赌博是通过虚拟空间赌博,相对于传统赌博来说隐蔽性更强,监控更难。由于对证据的提取、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何处罚赌客,尤其是在国内参与国际网络赌博的赌客,成为一大难题。
有关律师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公安部初步阐明了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区分的4项标准,但对新兴的网络赌博如何认定则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律师认为,完善立法,打击网络赌博成为当务之急。
(网页编辑:Ste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