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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自转载网络小说500部 获刑10月被罚10万元

2011年11月23日 15:01

    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转载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所有的网络小说500部,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及扣留的12块硬盘予以没收。

    2008年,王某用2552.net域名做了个小说网站,取名“吾爱文学网”,偷偷转载他人的网络小说。他还将网站数据和小说存在浙江绍兴租用的5台服务器上,因此难以被发现。

    随后,王某花1000元买了套可自动下载小说、更新章节的采集软件,并与几个盗版网站版主联手,每天轮流下载起点中文网最新的文章,然后共享。

    2010年9月,吾爱文学网点击量上升后,王某向百度广告联盟发出加入申请,根据点击量,对获得的广告费按比例分成。公诉机关最后认定,王某从吾爱文学网获得的广告收益为22.6万余元。

    2011年初,王某通过中介将网站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四川女网友。其实,盛大此前已经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被复制的502部小说名单。2月26日,王某被上海警方抓获归案。

    经司法鉴定,吾爱文学网所登载的502部小说中,有500部与起点中文网的同名网络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

    法院认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500部,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编辑:J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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