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可发邮件举报黑恶犯罪
2012年03月02日 09:59
昨天,市公安局开通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举报邮箱(bjdhce@vip.sina.com),欢迎广大知情者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警务人员将核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人提醒举报人,尽量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涉及人员等详细情况。
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将着重受理。举报人请提供联系方式,对因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而不能开展核查工作的举报,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及举报线索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须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诬告他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对破获案件或抓获犯罪嫌疑人起到关键作用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视情奖励。
(编辑:Jes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