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客户端 @isc.org.cn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北京禁止个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危险物品信息

2012年04月16日 11:50

    北京警方13日称,从4月起,禁止个人和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涉及危险物品的信息,凡在网络上发布任何涉及危险物品信息者须提交相关许可证明。

  据警方介绍,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危险物品信息,从事不法生产、买卖活动的问题日益突出。此次北京市公安局、市网管办、市工商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管理的通告》,首次明确了网民、网站主办者和危险物品从业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严加管控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仿真枪等危险物品在互联网上的销售。

  通告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仿真枪、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传授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销售的单位,应当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和市级公安机关核发的配售许可证。

  通告还强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在其网站发布的信息有明显属于违规的危险物品信息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立即删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告还细化了网站主办者定期检查的内容,其中包括网上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虚拟社区等区域。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2月14日开始,北京警方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治网络黑市专项行动,清理涉及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信息15526条。

 

 

 

 

    (编辑:Jesse)

 

 

 

 

2011-2019 Copy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6316号 版权所有:中国互联网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圣明慧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