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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通过网络中立法:不可随意限速

2012年05月24日 14:51

    荷兰日前通过了欧洲第一部网络中立法。这意味着,互联网运营商必须平等对待所有类型的网络流量,不可以进行阻碍或降速。此举使得荷兰成为继智利之后全球第二个保证互联网中立的国家。

  新法案规定,除非在极端情况下,禁止ISP限制用户的网速或切断用户的网络接入。法案还包括反监听条款。该条款规定,禁止ISP使用入侵性监听技术对用户进行监听,获得授权的情况除外。

  维护网络民权的Bits of Freedom组织的Janneke Sloetjes表示,该法令非常明确。“法律规定,互联网运营商不允许过滤内容或区别对待电脑用户及移动数据。这一点也适用于基于意识形态的过滤。”

  基督教联盟提出的一条依据客户要求过滤互联网的建议并没有得以通过。该政党希望教徒和家有年幼孩子的人能够要求互联网运营商为一个“干净”的网络负责。但第一议院却认为,这应该由消费者自己负责。

  新法令下,运营商不可以将任何网站列入被禁名单。此外,今后如果公司或个人要求互联网封锁,只有法庭可以作出裁决。

  新法令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再允许格外优待自己的互联网服务。与此同时,电信运营商也不可随意遏制重度用户的数据流量,只有在流量大到危及网络稳定性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

  除上述外,该法案还禁止互联网运营商“窃取”数据,只有在警方和司法机关要求等特殊情况下或者经用户明确同意,数据才可以流出,且用户的许可任何时候都可以撤回。

 

 

 

 

    (编辑:J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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