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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

2012年10月09日 14:56

    为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大力举荐表彰优秀科技人才的指示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并从中评选产生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国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三、评选流程
  
    1. 确定提名人选
  
    由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等推荐单位按照条件推荐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经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人选名单。
  
    2. 公众投票
  
    公众可选择网络、报纸、短信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从人选名单中选出不超过10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投票日期为2012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活动主办单位将从所有投票者中随机抽出幸运者并赠送纪念品。幸运者名单将在2012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通过中国科协网公布。
  
    3. 评选结果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统筹考虑获奖者的广泛性及代表性,评选产生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建议名单,经中国科协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表彰奖励
  
    在中国科协会员日(12月15日)期间,对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五、公示与监督
  
    公众投票同时为提名人选的公示期。公众投票期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对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的实名异议。
  
    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投票请进:http://vote.cast.org.cn/

 

 

 

    (编辑:J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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