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客户端 @isc.org.cn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资讯

各国网络犯罪处罚盘点:巴西刑法规定可判刑两年

2013年01月14日 15:19

    为了打击网络犯罪、保护信息安全,巴西、日本、俄罗斯等国近来相继立法,详细界定了网络犯罪及其惩处办法。这些举措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

  巴西修刑法:入侵电脑窃取信息 判两年

  巴西国会参议院去年11月在审议新的《刑法大典》时,首次把互联网犯罪列入刑事犯罪范畴。新法对入侵电脑、窃取密码和违法封锁网站等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和定罪,如非法入侵他人电脑将被判三个月至一年监禁;通过远程控制电脑非法窃取私人信息、商业和公司机密,可能获刑半年至两年。

  巴西这样做的原因是由于近年来网络犯罪猖獗。据巴西银行业联合会统计,2011年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网络服务系统实施的犯罪活动比前一年增长了60%,导致银行和客户经济损失达7.5亿美元。

  此外,2011年以来黑客两次侵入巴西总统府网站,并曾“攻陷”参议院、国防部、国家地理统计局、中央银行等多家机构网站。

  巴西专家认为,此前缺乏专门的法律,制约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一些法官在受理网络犯罪案件时,定罪和量刑无法可依。现在巴西国会不仅在《刑法大典》中加入打击网络犯罪的内容,还在加紧审议政府提交的《互联网管理基本法》,以对互联网的服务质量、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日本的尴尬:散播病毒曾归入“损坏器物”罪

  日本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在还没有专门法律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的时候,相关犯罪嫌疑人如制作和散布电脑病毒被逮捕后,只能以“违反著作权法”或“损坏器物”定罪。

  对此,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在2011年6月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将制作病毒列为犯罪,该法当年7月14日正式生效。

  这项法律的“制作病毒罪”条款规定,对以恶意感染他人电脑为目的而制作或提供病毒的行为,处以三年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以恶意感染他人电脑为目的而“取得”或“存储”病毒的行为,处以两年以下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俄罗斯建黑名单:为了保护儿童

  俄罗斯立法加强了对儿童免受网上不良信息侵害的保护。俄罗斯议会于2012年7月通过《防止儿童接触有害其健康和发展的信息法》修正案,并于当年11月正式生效。

  该法律规定,俄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局可根据举报把提供吸毒、自杀和儿童色情信息的网站列入“黑名单”,然后委托电信运营商通知网站所有者立即删除有关网页。如果网站所有者拒绝执行,监管部门有权通过封锁IP地址或过滤内容的方式阻止该网站信息传播。

  新法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全俄舆论研究中心、列达瓦中心等多家民调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60%至70%的俄罗斯人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对网络不良信息传播加以限制。监管部门设立的网络非法信息举报网站在去年11月1日开通当天就收到3000多条举报,并由此将6个违法网站列入“黑名单”。

 

 

 

    (编辑:Jesse)

 

 

 


 

2011-2019 Copy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6316号 版权所有:中国互联网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圣明慧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