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
2025年10月24日 14:1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与共享,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得到相关单位的积极响应。
公约提出,互联网平台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安全、技术可行的原则,分阶段、逐步开展互通互操作。核心内容聚焦三大场景:一是推进应用及服务互通,支持用户在不同平台间便捷切换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用户使用合法合规的第三方服务;二是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各方协同推进外链的识别与访问;三是逐步推进数据互通互操作,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在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收集使用。此外,公约强调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明确用户有权选择关闭互通功能,并要求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设置便捷的投诉反馈渠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约得到业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共征集到61家单位签署,包括抖音、腾讯、淘天、蚂蚁、百度、京东、美团、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全国32个地方互联网协会,覆盖电商、社交、支付、信息服务等多个关键领域,充分体现了行业的共同意愿。
此次公约的发布,是落实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要求、构建开放协同数字生态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互联网协会作为公约执行机构,将持续推动公约的实施,促进成员单位加强自律,共同营造规范健康、合作共赢的互联网行业发展环境。
《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签署单位名单 (按首字母排序) |
企业 |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锋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奇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轻松怡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网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转转精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千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滴滴出行(北京)网络平台技术有限公司 |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咪咕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
南京尚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鸿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得物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 |
石河子市喵影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淘天有限公司 |
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行业协会 |
安徽省通信行业暨互联网协会 |
北京市通信与互联网协会 |
重庆市互联网协会 |
福建省互联网协会 |
甘肃省互联网协会 |
广东省互联网协会 |
广西互联网协会 |
贵州省互联网协会 |
海南省互联网协会 |
河北省互联网协会 |
河南省互联网协会 |
黑龙江省互联网协会 |
湖北省互联网协会 |
湖南省互联网协会 |
吉林省互联网协会 |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 |
辽宁省互联网协会 |
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
宁夏互联网协会 |
青海省互联网协会 |
山东省互联网协会 |
山西省互联网协会 |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
上海市互联网协会 |
四川省互联网协会 |
天津市互联网协会 |
西安市互联网协会 |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协会 |
云南省互联网协会 |
浙江省互联网协会 |
附件:《推动互联网平台互通互操作自律公约》(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