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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破获首宗网络虚假炒作案:曾雇水军炒作

2013年08月29日 16:06

    深圳警方近期破获广东省首宗“网络推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炒作的案件。8月26日,警方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和李某,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对二人予以刑事拘留。

  深圳警方通报,嫌犯谭某某、李某两人以“七某营销策划公司”、“泰某网络传媒公司”虚拟公司名义,为他人制定网络炒作方案,并雇用网络“水军”形成网络舆论热点,歪曲捏造事实,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

  雇“水军”炒作增加关注度

  昨日,深圳警方简要通报了案情:据查,今年年初,嫌犯先后策划雇用他人以行为艺术的方式抹黑当事人、利用PS照片恶意中伤他人,收取两名委托人人民币33000元。
  警方透露,嫌疑人受委托,雇用一男扮成“伪娘”,在深圳闹市街头坐在马桶上吃汉堡包,并“控诉”广东省某市县级领导涉嫌贪腐。由于此事富有戏剧性,引起不少路人围观,同时有部分不明真相的媒体进行了报道;另一起事件为,嫌疑人受委托,通过电脑PS技术(图片加工)拼接一名村干部头像,在网上发帖称其求包养,在网络形成一定关注度。嫌疑人还雇用“网络水军”顶帖,增加网络关注度。

  帮人炒作报价分7个档次

  昨日,警方公布了一份嫌疑人实施炒作的报价单,其中价格共分七个档次:从7 5 0 0元到60000元不等。最低价格所提供的“网络炒作”服务是,“策划事件一起,记者投稿5家”;最高的则是“策划事件一起,记者投稿5家,网络发帖15000条,网络软文发布60个网站,视频发布600篇,微博转发20000次”。报价表还分别注明了网络发帖、视频发布的具体网站,各大门户网站及其视频网站均在其列。其中的支付方式指明是通过网络支付。

  从“水军”成长为“推手”

  民警表示,嫌疑人李某(男,24岁,河南人)和谭某某(男,23岁,广东人)均为高中文化水平,无固定职业。

  2011年两人本来是受人雇用的“网络水军”,但逐步发现网络炒作有利可图。于是他们通过夸张大胆的行为艺术,在网络上炒红自己,在“网络推手群”形成了一定知名度后,再通过网上发帖、Q Q群等方式,向外推广网络炒作方案。两人也逐步成为“网络推手”。

  解析

  为何定其涉嫌寻衅滋事?

  两嫌犯通过捏造事实进行网络炒作,为何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昨日,深圳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欧子奇解释,根据刑法293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该案存在“虚构事实,无事生非”、“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要件,可适用“涉嫌寻衅滋事”。“网络媒体是虚拟世界,但也是公共场所,通过捏造事实,也会扰乱公共秩序”,欧子奇说。专案组民警表示,嫌疑人通过PS的方式拼接图片就是明显的捏造事实的做法。










    (编辑:J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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