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关于征集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共建单位的通知
2026年02月10日 15:5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推动互联网行业技术创新、生态构建与规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协会现面向行业征集团体标准共建单位,通过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共享标准清单、开展联合宣贯等方式,促进资源互通与生态共建,共同推进团体标准的研制、应用与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标准组织单位
具备较强的行业号召力、健全的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能通过“一标多号、联合发布”等方式,协同多行业力量,共同推进跨行业团体标准的研制、发布、宣贯与应用推广。
(二)标准起草单位
具备相关领域的实践基础与技术专长,能提供行业典型案例、实践经验与技术建议,深度参与标准起草、研讨、贯标等各环节工作,为标准内容的专业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提供支撑。
(三)标准服务单位
在标准研究、技术支撑、撰写咨询等方面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单位,能在标准研制与实施全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及配套服务,保障标准工作的规范性、合规性与专业性。
(四)评估认证机构
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第三方评价、检测或认证机构,能够依据正式发布的标准,研究并开展符合性评测、等级评定或认证服务,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估机制,推动标准实际应用与持续优化。
二、 共建单位权益
(一)全程参与:指派相关人员加入标准起草组,全程参与标准起草、立项、研讨、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各阶段工作,并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成果共享:可共享标准研制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及发布文本,为相关业务发展和技术优化提供支持。根据贡献程度,单位名称及相关人员可列入标准发布文本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名单。
(三)优先应用:享有优先获得标准培训、宣贯解读及内部分享会的权利;可优先参与基于本标准开展的符合性评价、评估认证、示范试点及相关活动。
(四)联合宣传:在标准发布、推广及相关宣传活动中,可作为共建单位进行联合宣传,提升单位在行业内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单位填写《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共建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联系邮箱standard@isc.org.cn。
四、联系方式
张威(标准工作办公室)010-57234929-1039
附件:《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共建单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