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关于征集《人工智能 数据智能体 总体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2026年08月28日 14:14
各有关单位:
随着大模型、智能体与数据技术加速融合,数据智能体正由数据问答、辅助分析向数据理解、数据查询、分析推理、工具调用和复杂任务自主执行演进,并逐步应用于经营分析、数据治理、数据开发、智能决策等场景。当前,产业界对数据智能体的概念边界、功能定位、技术架构和能力要求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不同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技术路线、能力范围和应用方式等方面差异较大,亟需形成统一的基础规范。
目前,国家及行业层面已围绕人工智能术语、智能体互联、工具调用和基础技术能力等开展标准化工作,为智能体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面向数据应用场景,明确数据智能体的基本定义、总体架构、核心能力和通用要求,为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应用实施及后续系列标准制定提供基础依据。
为凝聚产业共识,推动数据智能体规范化发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研制《人工智能 数据智能体 总体要求》团体标准,拟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立项。为更好地推进标准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大模型、数据智能体、Agent平台、数据库、数据平台、BI、数据分析、数据治理、数据安全等技术和产品企业,以及金融、能源、通信、制造、政务等行业应用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及第三方专业机构。
三、参编内容
本标准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概念与范围。明确数据智能体的定义、基本特征、适用范围及与通用智能体、数据分析工具等相关技术形态的关系。
2.总体架构。研究数据智能体在数据、模型、知识、记忆、规划、工具和执行等方面的基本组成及逻辑关系。
3.核心能力。研究数据理解、数据发现、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数据治理、任务规划、工具调用和自主执行等通用能力要求。
4.通用要求。研究数据智能体在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可追溯性、可扩展性及互操作性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四、参编价值
参编单位可结合自身技术路线和应用实践,参与数据智能体概念边界、总体架构和核心能力要求制定,并优先参与后续参考架构、能力要求、实施指南、应用效能评测等系列标准研制。对标准编制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专家,将按规定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五、参与方式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专家填写《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参与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9月30日前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六、联系人
张威(中国互联网协会标准工作办公室)
standard@isc.org.cn
010-57234929-1039
施建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shijianfeng@caict.ac.cn
18811593392
附件: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参与单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中国互联网协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