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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开展“网站备案、文明上网”活动

2010年04月19日 09:31

    新华网昆明4月16日电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截至2009年全省网民数已达844万,比2008年增长54%,网民增速位列全国第三。云南省从4月至9月开展“网站备案、文明上网”活动,以维护网上公共秩序。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其“双刃剑”特征日益凸显,一些网民利用互联网自由和匿名的特点,把它当成法外之地,肆意放纵自己的网上行为;一些网站和网络运营单位的管理职责没有履行到位,使网上“公共场所”成了违法犯罪的新领域。

    为有效维护网上公共秩序,预防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以及创新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云南省公安厅决定于4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网站备案 文明上网”专项活动,通过“云南省公安厅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yn.cyberpolice.cn:81)面向全社会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ICP)、联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备案工作,督促联网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倡导网民识别公安备案图标,上公安备案网站。

    云南省各网站及其他联网单位均可通过登录系统在线进行备案,并接受公安网安部门的备案指导。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联网使用单位的备案,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的州、市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ICP),由所在地的州、市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备案,如果网站服务器和开办者不在同一地区的,由网站开办者所在地的州、市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备案。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可委托或指定县级公安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受理备案工作。

    对于在“网站备案、文明上网”专项活动期间,未完成备案的网站及其他联网单位,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将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网页编辑:St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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