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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网络监管措施大盘点

2010年07月29日 15:56

    日前在各种严重网络危害的侵袭下,西方各国相继树起了“网络监管”的旗帜。互联网已成为全球新兴的大众电子传媒和信息时代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在方便大家生活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网络暴力时有发生、不良信息随意传播、很多青少年患上网瘾等等,西方国家摒弃了关于“网络监管”是“缺民主”、“少自由”的观念,也不再对网络监管加以反对,反而相继对网络监管建规立制。

    澳大利亚:推出互联网强制过滤器成全球监管最严厉国家之一

    为了限制日益泛滥的网络不良信息,为人们创造一个干净的网络环境,澳大利亚政府将推出互联网强制过滤器。互联网强制过滤器提案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正式立法,并严格执行。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互联网强制过滤器将使澳大利亚成为全球网络监管最为严厉的国家之一。

    限制日益泛滥的网络不良信息,是澳大利亚政府今年屡次提及的话题。从年初澳国防部专门成立“网络安全运行中心”,到6月份联邦警察局介入调查“谷歌街景”非法获取居民个人隐私,再到7月初新政府表示将推出互联网强制过滤器,看似对“网络自由”不加干涉的澳大利亚,成了对网络危害防范最严格的西方国家之一。在澳大利亚,不仅有93%的家长支持通过过滤手段屏蔽极端、暴力和色情内容,就连新上任的总理也说,“审查网络应该像审查电影一样”。澳大利亚通信部长康罗伊还明确表示,对网络的审查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如果人们支持文明社会,而不是原始社会,就会支持对网络内容的审查。

    网络审查,一招比一招狠

  澳通信部长康罗伊7月初宣布,澳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同意将主动屏蔽带有儿童色情内容的网页。他表示,此举是国际上目前通行的做法,而在澳现行法律规定下,被列为“拒绝级”的内容是不允许出现在电视节目、电影院或图书馆书架上的。澳本土网站也不允许刊登这些内容,只是很多内容来自国外网站,无法删除,只能过滤。康罗伊表示,政府在对网络进行强制过滤的问题上态度坚决,但需要时间来调查这些存在色情、性暴力及恐怖主义内容的“拒绝级”网页。

  尽管通过网络运营商主导的强制性网络审查机制尚在规划中,但事实上,澳政府从未放松过对网络的审查。根据澳目前的法律规定,澳传播与媒体管理局对服务器位于澳大利亚的网站内容拥有审查控制权。当收到公众对某些网络内容的投诉后,该机构就会对这些网络内容进行审查。一旦被认定是属于“被禁止的内容”,网站就会收到要求删除相关内容的通知。如果逾期未删除,网站就会被处以每天1.1万澳元(1澳元约合0.9美元)的罚款。而当违规内容来自国外服务器时,该网站就会被列入“黑名单”,并且告知澳国内的网络运营商予以屏蔽。2006年,一位澳大利亚作家建了一个网站,因虚构时任总理霍华德的伊拉克战争言论而被政府勒令关闭,且没有申诉权。

  不良网络信息已经威胁到澳大利亚人的个人生活隐私、经济利益甚至国家安全。因此,在很多领域都可以看到澳大利亚与不良网络信息的较量。由于民众抱怨“谷歌街景”车通过无线网络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澳联邦警察局今年还介入调查。澳通信部官员认为这是“澳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桩触犯隐私权的行为”。由于网上银行诈骗频繁发生,澳大利亚各家银行一面打出“受到网银诈骗损失由银行负责”的广告拉住顾客,一面加强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为应对越来越频繁和猖狂的黑客攻击,澳国防部今年年初还专门成立了“网络安全运行中心”。在技术层面,为集中力量保证网络安全,澳政府还减少了互联网的网关。

    严防“拒绝级”内容流入网络

  在澳大利亚,有人担心过滤网络内容会影响接入网络的速度,还有人认为无法对海量的网络信息一一分辨。但澳电子前沿基金会主席科林·雅各布强调,人们更担心政府对网络强制性审查的效率,担心过滤措施不一定能完全消除网络的不良信息。澳互联网行业联合会主席彼得·科罗内斯则认为,澳大利亚的互联网行业需要自己制定一个不良内容过滤的行业准则,“与欧洲国家的最好做法相一致”。他认为,对于儿童色情等不良信息,网络内容供应商也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简单的反对或支持政府的计划。

  澳大利亚基督教团体主席吉姆·华莱士认为,对网络审查的基本目标在于要让社会形成一种准则,那就是网络并不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地带。因此,相对于科技发展和社会期望值来说,政府提出对网络进行审查过滤计划是一件好事。在华莱士看来,那些对网络审查持批评意见的人往往是“危言耸听”,过于夸大了网络审查的负面影响。他提出,澳大利亚社会其实对那些被列入“拒绝级”的内容都是持反对态度的,不管是书籍还是音像制品,“如果是拒绝级别的内容,在社会上是不可能传播的,网络审查只是把这样的规定延伸到网络内容上而已”。

  在今年初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的一项民意调查中,62%的澳民众支持政府规范互联网内容,80%的民众支持政府采用强制性的过滤措施来屏蔽境内外存在的各种儿童色情、性暴力、犯罪和恐怖主义内容的网站。这份民意调查证明澳大利亚人非常在意网络内容的健康。澳查尔斯特大学教授克莱夫·汉密尔顿也在网络审查问题上开展了民意调查,他发现,家长对于网络上充斥的色情内容非常担忧。为了让未成年人免受极端、暴力和色情等不良信息影响,有93%的家长支持强制性的网络过滤手段。

  近期出版的澳大利亚《读者文摘》还在一篇文章中列举了全球因网络欺凌事件造成的一系列自杀案例。在澳大利亚,网络欺凌现象也正日益严重。文章援引昆士兰科技大学教授玛丽莲·坎贝尔的观点说,“家长需要对网络内容进行干预,以防止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澳大利亚人对网络暴力现象也不是放任不管。前不久,悉尼一所高级私立学校的几名女生因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同班同学的性行为而被校方开除。今年5月中旬,悉尼一名18岁女生在社交网站上认识一名用虚假用户名注册、自称是野生动物护理员的男子,两人在网络上成为好友。对方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其骗至郊外野营杀害。类似事件让澳大利亚社会规范网络的呼声越来越高。

    澳媒为网络实名制叫好

  其他国家的网络监管制度同样引起了澳大利亚媒体的关注。澳联合新闻社在评论韩国“网络实名制”时说,网络暴力现象在韩国日益严重,不少人利用网络的匿名制度,对他人在网上进行诽谤、辱骂和暴露隐私,不少明星都遭受过类似的网络暴力行为,有些甚至导致自杀的后果,所以,“实名制能够阻止人们利用虚假的名字来从事网络暴力行为”。

  《悉尼先驱晨报》6月15日一篇题为“用真实信息登录”的评论文章说,尽管网络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类的交流方式,并对现实社会的原有模式产生一定的“颠覆性”影响,但人们还是要求网络按照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则来行事,即使在“虚拟世界”这个全新的领域,最基本的人性道德也是不能被违背的。文章说,人们不能在网络世界里随心所欲,正如他们在任何现实社会都不能胡作非为一样,而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更能得到人们的尊重和信任。《环球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最近澳一个很有名的网络游戏网站开始要求网友实名登录。有网友在该网站留言说,网络实名的做法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可以增加个人在使用网络时的信用。

    印度:运营商须签接受查封协议
  
    印度庞大的人口基数为网络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迅速壮大的网民队伍吸引网络运营商加快对市场的争夺。与此同时,印度政府正在从技术防范到立法,抓紧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管制度,减小因网络监管不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印度庞大的人口基数为网络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迅速壮大的网民队伍吸引网络运营商加快对市场的争夺。与此同时,印度政府正在从技术防范到立法,抓紧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管制度,减小因网络监管不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印度的网络监管起初主要着眼技术层面。1999年,印度警方开始与电脑专家合作,调查侦破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2000年6月,印度政府颁布了《信息技术法》,该法涉及刑事、行政管理等内容。2001年9月,被称为“印度硅谷”的班加罗尔市成立了第一家专门对付网络犯罪的警察局。警方此后又相继在印主要大城市成立了网络警察局,还在南部城市海德拉巴成立了一个电脑犯罪分析实验室,对利用电脑实施的各种犯罪进行分析。据当地媒体报道称,该实验室有先进设备和顶尖专家,大大提高了网络犯罪破案率。2005年3月,警方开始对各地的网吧进行监管,认为此举可迫使网吧经营者主动对可疑的人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伺机作案。针对网络犯罪无地域限制的特点,印度中央调查局还与美国等国的安全机构进行情报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

    印度政府下定决心实施系统的网络监管,应当是出于2007年其本土电信业界的集体诉求。印度电信业行业协会强烈呼吁政府采取措施,对谷歌、雅虎、微软即时通讯软件、Skype等提供的网络通话业务加以监管,理由是当地网络运营商必须交纳12.36%的劳务税和6%的网络通话收入,而谷歌等公司则完全逃避了这些项目。这些网络企业既没有在印度取得营业执照,也未注册登记,这使它们不受印度法律、法规的约束。电信管理部门随后表示,政府已着手研究如何采取措施对网络运营商进行“适当和有效”的管理。2008年,印度政府再次公布了修订后的《信息技术法》,并于2009年10月起正式实施,同时就已有的《刑法典》、《证据法》、《金融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以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

  2008年版《信息技术法》规定:所有运营商必须与政府签订接受网络查封的协议;通信和信息技术部有权查封网站和删除内容;查封申请将由内政部官员和法官组成的委员会联合审定;被指控的公司或个人在48小时内可以上诉;运营商如不协助政府依法查封或删除某些内容,将面临罚款的惩戒,并将获罪入狱,最高刑期可达7年;在互联网上故意使用恶意内容诋毁和伤害其他宗教和阶层的人,将被罚款并入狱服刑4年。

  据当地媒体援引官方的话称,目前在印度的网络运营商,包括雅虎、脸谱、推特等,都愿意协助政府删除那些“令人不悦”的内容,偶尔也会协助警察和安全部门对用户实施追踪。在印度的金融中心孟买,政府对网络监管的努力正在一步步加强,假信用卡、色情网站和黑客等都在监管之列。当地官方称,虽然外国网络运营公司都在严格监管之列,但谷歌受到的投诉率仍然最高,受官方关注程度也最大。孟买警察局负责罪案调查的官员德温 ·巴帝称,“我们正在努力教育年轻人。不要自认为在网上做了错事没人知道。事实恰好相反,我们可以跟踪每一个足迹,发现这些犯罪行为很容易。”他还表示,言论自由固然重要,宗教、种姓和地区的敏感性也必须得到充分考虑,例如宪法规定印度是个世俗国家,但超过80%的公民是印度教徒,也有近15%的穆斯林信众,由宗教问题而引发的紧张局势总会周期性地爆发,一些不利于宗教和睦的内容出现在网络中,就很可能会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英国:设立常规网络监管机构疏而不漏

    英国是互联网较发达的国家,为了防止网络被用来传递有害信息,英国当局采取了许多监管措施,尤其重视对于可能影响青少年的色情暴力、涉及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这两类信息的监管。英国在完善法律框架下进行网络监管,有效维护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据英国国家统计办公室2009年8月发布的数据,英国70%的家庭都已经接入互联网,而青少年更是因为学校网络教育推广,几乎都会使用互联网。为了防止孩子们受到网络上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影响,英国网络观察基金会密切监管着互联网上的内容。

  网络观察基金会是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1996年,英国贸易和工业部组织主要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警界代表,讨论如何监管互联网内容并成立了这一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标注并接待投诉。首先,它要求网络内容提供商主动审视自己提供的内容,根据相应法规对那些不适合青少年的内容进行分级标注。

此外,网络观察基金会还会根据投诉要求网络内容提供商删除某些内容。在收到用户有关非法网络内容的举报后,该机构会进行评估;如果认定是非法内容,则会通知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将内容从服务器上删除,并根据情况将问题移交相应执法机构处理。

  作为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常规网络监管机构,网络观察基金会的工作卓有成效,其报告显示英国网络上可能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在逐年减少。而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显然不适合由行业组织来处理的内容,如涉及恐怖主义和国家安全的内容,英国政府自己也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2008年,英国内政部提出“监听现代化计划”。这一计划的目的是监听并保留英国互联网上所有人的通信数据,如电子邮件和网页浏览时间、地址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的具体内容。尽管许多人用“网络自由”和“侵犯隐私”的理由来反对政府的这项计划,但内政部仍然在2009年的一份报告中说,出于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等原因,仍将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今年是英国大选年,目前在野的保守党在1月份刚刚发布了自己的国家安全绿皮书,其中关于网络安全的部分指出,现任政府在保障网络安全方面还有地方做得不够,如果保守党在大选中获胜,将建立一个新的“网络威胁与评估中心”,整合相关国家机构的资源,有效分析和应对国家在网络空间里面临的威胁。

  英国的这些网络监管措施,都是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英国既有明确赋予相关机构监听权力的《规管调查权法》,也有打击互联网犯罪的《防止滥用电脑法》,还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权法》和《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在完善法律框架下进行的网络监管,有效维护了英国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德国:宽容有度的网络内容监管制度

    严谨认真的德国人对互联网内容管理可以说是宽容有度。德国出台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互联网传播的法律———《多媒体法》,制定了《电讯服务法》《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并根据网络传播发展的需要对《刑法法典》《治安条例法》《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和《报价法》等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了对互联网传播内容的控制。各项法律的实施,既体现了网络言论的自由性,又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要求对其给以严格的限制。在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德国建立了措施严厉的执法队伍,保证法制的落实,规范互联网内容管理。

    一、信息控制:自由与规制并举

  作为德国宪政体系基础的《基本法》明确强调,“每个人都有表达和传播观点的权力,通过书面或视频方式,人们可以合法获得信息,不受任何阻碍”,德国“不进行事前审查”。在网络服务方面,针对数字化传媒制定的《多媒体法》指出,“任何人可以自由从事网络传播和经营,不受限制”。但是法律也规定“所有权力都要受到一般法律的限制”。根据这种原则,德国《多媒体法》《刑法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什么是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什么样的言论应受法律保护和什么样的信息言论应包括在法律制裁范围内,做出了具体解释。

  德国对互联网信息传播自由所采取的保障方式是相对的,以便在“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求得平衡。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管理上会更多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个人言论自由价值一方需要作出退让。因此,德国对个人可能发出的具有危害性的网络言论进行的监管,既阻止了通过网络手段危害社会的行为,又确保了公民一如既往地拥有言论自由和通讯自由的权利。

  二、防范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互联网上不良信息的危害,是德国网络信息管理的重中之重。德国联邦政府为此建立了“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专门负责识别和检查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测不良信息网站的发展状况,将有害信息记录在案,并随时运用技术手段确保未成年人无法接触和翻阅这些内容,保证媒体传播信息的安全性。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还与一些商业机构合作,免费为青少年提供过滤器等技术软件,通过技术手段防范不良信息的影响。

  《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所提供的信息中,如果有可能包含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或者要“义务接受政府委派的特派员对其进行义务指导和咨询,参与其服务计划的制定以及制定特定服务的条件限制”,或者要“以严格自律机制履行保护青少年的任务”,两者任选一,否则将被视为“违犯了行政法规,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刑法法典》和《违反治安条例法》也规定,对提供严重危害青少年的网络信息提供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于其他电子信息传播形态。管理机构还要求对一些成年人色情网站收费,这类网站的访问者在登陆时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个人资料。

  网吧是德国青少年喜欢光顾的休闲场所之一。德国政府规定,所有网吧电脑必须设置黄色信息过滤器和网站监控系统。如果有网民偷偷登录“黄网”,电脑就会发出警告,不听警告者将被处以罚款并接受指控。在德国,90%的网吧禁止电脑游戏,在其它网吧中只能进行有限低级别的电脑游戏。《公共场所青少年保护法》规定,网吧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危害他们身心健康的游戏软件。对传播黄色信息的网吧或个人,德国法律将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罚,最高可处以十五年监禁。德国教育部门和青少年保护机构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等地设置专供网吧,要求到网吧娱乐的学生在相关管理规定上签名,加强青少年上网的信息安全意识。

为保证未成年人有机会利用丰富的互联网生活,政府部门大力推广“青少年网络行动”,并设立了集信息娱乐与学习于一体的综合性网站,为他们提供专门服务。这些网站以生动多样的形式吸引青少年参与,并努力延展信息平台。德国教育机构和青少年保护机构推出大量健康游戏软件和学习软件,不断为家长提供指导青少年上网的专家建议。他们还发行专门手册,推荐适合青少年登录的网站;与媒体联合,发起健康上网的行动,帮助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

  三、严格执法:加强内容监管力度德国是发达国家中第一个对互联网不良言论进行专门立法监管的国家,他们对有害言论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措施非常严格。

  德国联邦内政部是负责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最高国家机构,重点防范有害信息及言论的传播。联邦内政部的信息技术安全局,吸收了300多名物理、数学、信息学等方面的专家,应对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警告,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德国依法设立了网络警察,负责监控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登有违法言论和图片的网站,立即查封。警方和青少年的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常抽查网吧经营和服务,如果发现违规经营将会给予罚款、没收设备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刑事司法机关还不断查找网上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动内容及其传播者踪迹。内政部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实时跟踪网上可疑信息,负责对信息网进行广泛调查。他们积极与青少年保护部门、网络供应商等合作开展活动,交流侦察有害信息内容的方法和技术;还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欧洲刑警组织等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共同监管互联网信息传播。

    意大利:网站视频审查防暴力色情视频网上泛滥

    意大利在互联网监管方面已经走在其他欧洲国家的前面,该国政府已制定了一份对网站视频进行审查的法令,并将在2月4日生效。这项长达34页的法令要求包括YouTube在内的互联网网站上传的视频都需要受到审核,主要是为了防止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同时该法令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此类未遵守法令的网站,否则将面临150至15万欧元不等的罚款。

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正在推动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监管对象包括谷歌旗下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

据著名政治评论博客网站“哈芬顿邮报”消息,意大利在互联网监管方面已经走在其他欧洲国家的前面,该国政府已制定了一份对网站视频进行审查的法令,并将在2月4日生效。

这项长达34页的法令要求包括YouTube在内的互联网网站上传的视频都需要受到审核,主要是为了防止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同时该法令准许电信运营商关闭此类未遵守法令的网站,否则将面临150至15万欧元不等的罚款。

这项法令在意大利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有人权组织在声明中称,法案将对意大利的言论自由构成威胁。目前包括谷歌、媒体自由监督机构和电信供应商之间都在紧急协商应对法案的来临。

谷歌欧洲政策事务高级法律顾问马克潘奇尼将在29日表示他期待提案撤销、变动或推迟生效。他说:“我们担心YouTube这样向一般公众简单地提供内容服务的企业会和传统的实际控制内容的电视网混为一谈,这样将会对整个互联网系统造成破坏。”

该法令的幕后推动者据信是贝卢斯科尼。因为法令去年12月中旬就在撰写之中,而此时也正是贝卢斯科尼下属的媒体集团因YouTube非法使用其视频而索赔5亿欧元之际。此外,YouTube还曾登载贝卢斯科尼遇袭的视频,当时有不少网民在YouTube和Facebook上发帖“叫好”。随后意大利内政部长马罗尼表示要提出网络限制议案,引发争论。

韩国:个人认证制度保护青少年

    韩国互联网普及率十分高,据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2009年统计,韩国满3岁以上国民的互联网使用率高达77.2%,共有约3658万人使用互联网。为了防止网络暴力、网络欺诈、传播不良信息等,韩国从2007年开始对主要的网站强制实行个人认证制度,就是指在用户登录时需要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确认,以使该用户在网上发布信息时怀有更强的责任感。韩国的个人认证制度可以说接近于网络实名制,唯一不同的就是用户的登录名仍可使用匿名,这也是出于保护个人信息。

    放送通信委员会事务官李贞雅对记者介绍说,为了防止网络暴力、网络欺诈、传播不良信息等,韩国从2007年开始对主要的网站强制实行个人认证制度,就是指在用户登录时需要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确认,以使该用户在网上发布信息时怀有更强的责任感。韩国的个人认证制度可以说接近于网络实名制,唯一不同的就是用户的登录名仍可使用匿名,这也是出于保护个人信息。

  2009年起,韩国进一步加强了个人认证制度,对日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的网站全部强制实施该制度。李贞雅表示,个人认证制度实施后,网民在网上留言、转帖等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恶意留言和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明显减少,网络暴力事件进一步下降,可以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由于实施个人认证制度,网上的信息也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带有自杀、暴力等内容的信息、视频等就不对未成年人开放,防止了网络信息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韩国的网络个人认证制度不仅用于网站登陆、留言、转帖等方面,也同样应用于网络游戏。2010年4月,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发布《预防及消除游戏沉迷政策》中就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强化个人身份认证制度。韩国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都要通过父母的身份证进行登陆,以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行为是处于监护人的监护之下。不过近年来时有发生青少年盗取父母或他人身份证进行游戏登陆的事情,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要求各大游戏网站进一步强化本人身份认证制度,即用户登陆游戏时,需要持身份证者本人进行再次确认。

  为了加强网络监管和控制不良信息传播,除了严格的个人认证制度外,韩国政府也制定了其他相应对策和措施。如放送通信委员会网站上可以免费下载绿色软件,以帮助青少年用户屏蔽各种不良信息,这种做法得到了学生家长的欢迎。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来加强网络监管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韩国对网络暴力等行为制定了明确、严格的法律,以保障网络用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美国:三管齐下监管互联网

    美国是互联网发展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国家,3亿人口中就有2.11亿网民,普及率居世界首位。同时,美国有着当今世界最成熟和最有效率的互联网监控和管制措施,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较良好的环境,进而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联邦政府和各州地方政府通过立法,不论是战略层面还是策略层面,不论是技术层面还是管理层面,都对网络实施有效监管。

    互联网已成为全球新兴的大众电子传媒和信息时代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美国是互联网发展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国家,3亿人口中就有2.11亿网民,普及率居世界首位。同时,美国有着当今世界最成熟和最有效率的互联网监控和管制措施,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较良好的环境,进而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

  整体而言,美国在互联网的管理上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联邦政府和各州地方政府通过立法,不论是战略层面还是策略层面,不论是技术层面还是管理层面,都对网络实施有效监管。美国主管互联网的职能主管部门是“联邦通讯委员会”,它负责互联网传播的规范和引导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互联网监管。

    依法执行监管。为有效地管理互联网,自1978年以来,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130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1987年,国会通过议案,批准成立国家电脑安全技术中心,并制定了《电脑犯罪法》。随后,美国各州均制定了有关互联网管理的地方法规和处罚办法。

    互联网中成人网站的管理和针对儿童的保护是美国政府最为重视的问题。自1996年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通信内容端正法》、《儿童在线保护法》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法律,对色情网站加以限制。根据《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美国的公共图书馆必须给联网计算机安装色情过滤系统,政府对建立网络过滤技术系统提供资金支持,以防止未成年人上网接触“淫秽、儿童色情和伤害未成年人的露骨描述”。否则,图书馆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技术补助资金。法案还规定,任何因商业目的在互联网交流中导致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者,将处以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被判6个月以内的拘禁。

 

 

 

    (编辑:Je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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