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判一骗取证件案 网上发消息帮人办护照
2011年06月07日 14:51
近日,经安徽省太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首例骗取出境证件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闫本文犯骗取出境证件罪,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2005年,闫本文曾因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满释放后,闫本文不思悔改,在网上听说帮人办理出国护照有利可图,便在网站上以“罗生”的名义发布可以帮人办理出国护照的消息。2006年12月,广西平南县人李成明、陈凤秋二人想出国务工,找到闫本文,许诺出国护照办成后每人酬谢闫现金5000元。其后,闫本文利用农村户口管理的漏洞,让人帮助李、陈二人办理了户口补登、临时身份证,后闫本文等人带领李、陈二人到太和县公安局,在办理出国护照时被公安人员发现系假冒,闫本文逃跑,李、陈二人被予以行政处罚。案发后,闫本文投案自首。
(编辑:Jes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