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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网商诚信自律公约出台

2007年09月18日 10:51

    杭州9月16日讯 我国第一部基于电子商务的诚信公约,9月15日在杭州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网商大会上正式颁布。这个由国内网商代表自发发起的《网商诚信自律公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网上交易的主体身份应该真实合法,不得捏造、虚构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经营地址、联系资料等注册信息。

    据公约发起人之一、阿里巴巴诚信社区商业防骗论坛副版主高丙田介绍,公约其实是网商间的一个诚信自律多边协议,网商一旦确认加入该公约,其成员应严格遵守公约自律条款,违者将在公约框架内予以披露惩戒,并定期公布,同时,成员履行公约情况将纳入其诚信档案,并作为信用评价的参考数据。

    自律公约规定,在国家相关法律范畴内成立网商互助在线调解委员会作为执行方,对违反约定的成员给予披露惩戒。今后,网上买家在遭遇网上交易欺诈时,都可向网商互助在线调解委员会举报。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每年因失信问题造成的损失达6000亿元。诚信问题同样也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表示,加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刻不容缓。

    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局主席马云昨日表示,作为互不见面的网上交易群体,网商必将成为世界上最诚信的商人群体,否则,网商将无法生存和发展。

    专家表示,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网商自发组建的调解委员会以及诚信自律公约,能够起到非常好的示范作用,而且也为未来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提供参考。

 

    (网页编辑:St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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