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颁发247张视频牌照
2008年06月20日 21:17
本报讯 前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首次公布了已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下称“视频牌照”)机构的名单,共247家机构上榜。该名单显示,中央电视台、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社、广州日报大洋网等247家机构已获许可,而视频分享网站的前三名土豆网、我乐网与优酷网仍与视频牌照无缘。
据悉,这也是广电总局公布的至今为止最全的视频牌照名单。去年12月底,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凡是在互联网上从事视频上传、分享和节目制作的机构都必须先领到许可证,否则将被取消从业资格。其间,广电总局已陆续分批发放过视频牌照。
(网页编辑:Ste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