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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全国网吧连锁须有30家以上直营门店

2009年09月24日 10:33

    文化部日前下发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网吧连锁企业的设立标准,具备5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具备30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突出特点是“低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低起点”,是指降低网吧连锁企业门槛。具备5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具备30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鼓励资本雄厚、跨区域营销网络完善的大型集团、实体进入网吧行业,整合行业资源。

    “高标准”是指构成网吧连锁企业的门店,必须为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且所有直营店必须统一财务管理。

    “严要求”,是指网吧连锁企业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通过严谨的审查和年审,倒卖网吧牌照、所属直营门店一年内累计3家次受到文化行政部门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一律取消其连锁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网页编辑:St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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