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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首个网络交易办法地方细则

2010年07月05日 08:53

    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于《办法》的实施,多数网店表示赞同,但有少数网店担心会增加成本。

  当天,针对网店管理办法的实施,浙江省工商局网络经营监管部门率先明确了浙江的实施细节,同时出台“开通网民维权通道”、“对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等八项举措,推进网络交易的发展。

  浙江此次明确的8项举措为:开通网民网上维权便利通道;设立营业执照网上亮照平台;开辟有关网络经济网上宣传窗口;开展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网上巡查;指导涉网企业开展信用自律;继续推进服务发展的“136助网工程”;逐步健全全省网络监管执法体系。

  “比如网上维权之前也有做,但这次结合营业执照亮照平台,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浙江省工商局网监办郑晓东表示,浙江工商建立了包含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身份认证的动态数据库,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示,同时,在每个企业“网上亮照”的标示旁边直接开设维权通道的链接。

  浙江省已有3万家各类市场主体在网站上实现营业执照网上标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网页编辑:St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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