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将启动全网购物保障
2009年09月09日 08:50
日前,亚洲最大网络零售商淘宝网宣布,将在年内启动淘宝网全网购物保障计划,在淘宝上任何店铺购物的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且和卖家沟通不了的情况下,淘宝网均可动用2000万元的网购保障基金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的代表,在阿里巴巴集团即将迎来10年庆,以及电子商务迎来10年之际,淘宝此举颇有深意。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08年中国整个网络购物交易规模突破了千亿元,达到1281.8亿元,仅淘宝一家就实现999.6亿元,这证明,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方式。到了2009年,支付宝的用户数超越2亿大关,超过一半的中国网民使用电子商务。网货已经深入消费者日常生活。
事实上,当网购已成为国内主流人群的主流消费方式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购获得了更多的便利、实惠和购物乐趣,同时他们也开始提出更高要求,呼唤健全的网络购物保障机制、有效的投诉渠道。淘宝全网保障将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利益,加速网购普及和新商业文明建设。
早在1999年以前,中国互联网的先知们就开始建立B2C网站,致力于在中国推动网络购物。但这种做法在当时遭到了质疑,到2000年中国的网民人数仅为890万,绝大部分人并没有形成网络购物的习惯,网络购物10年前的市场很小。而且当时的物流配送以及网络支付刚刚起步。
2003年开始,网民数量比2001年时增长了十几倍,很多人都有了网上购物的体验,整个电子商务环境中的交易可信度、物流配送和支付等方面的瓶颈也正被逐步打破。按照CNNIC发布的数据,2005年上半年,中国网上购物的规模达到100亿,而全年超过200亿。2007年中国C2C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 518亿元,其中淘宝网的交易份额占比达到83.6%。根据淘宝最新的半年业绩报告,其今年成交额达到809亿,逼近了去年全年的成交额。
当然,与网络购物的优势相伴,网购的劣势也一直存在,网络交易风险与生俱来。据了解,有人士认为,网络交易环境下消费者对销售商的基本信息缺乏了解,一旦产生买卖纠纷,责任主体难以确认,同时消费者对网络产品仅享有极有限的知情权,易引发产品质量纠纷;在证据调取上,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地位,以及退款退货问题上,经常引发纠纷。
针对此问题,2007年3月8日,淘宝推出针对买家安全满意购物的消费者保障计划,第一步推出了“先行赔付”制度,2008年4月,淘宝进一步丰富“消费者保障计划”,推出了“假一赔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项规则。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7万家卖家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
据悉,目前在淘宝网上网购的投诉率只有万分之六,2008年杭州市工商局受理的“淘宝网”投诉案件有600起,而同一时期淘宝网实现的网购交易额为999.6亿。也就是说,在2008年淘宝网网络零售交易中,大约每2亿元的交易,才出现一起交易纠纷。
今年8月,淘宝又和多家快递公司达成合作,正式在淘宝网全网推行货到付款,买家无须网上银行,可在淘宝网上拍下带有货到付款标示的商品,快递公司将商品送到买家手里经过验收后,买家直接付款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再与支付宝结算,支付宝返款给卖家。进一步解决了消费者购物的后顾之忧。
此前,在淘宝网上买东西,消费者在有的店铺里也可以看到一块“正品保障,7天退换”的牌子,但这些店铺只占网店的一小部分,此次淘宝网决定设立2000万元购物保障基金,启动全网购物保障计划。这样,消费者不但在参加了消费者保障计划的店铺购物时能得到保障,只要其在淘宝网上购物,合法权益就会得到完全保障。
目前,淘宝网消费者保障计划已成为网络交易行业规范,并被引入一些政府相关部门立法。目前有八成以上消费者网购会首选消保店铺。国内著名咨询机构易观国际认为,淘宝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以及此次的全网消保,有助提高买家的购物信心,同时有助提升淘宝网上卖家的整体诚信程度,将让更多的人逐渐选择、青睐网购。
(网页编辑:Stev)